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新闻公告 2019-04-28 08:57:52

各有关学院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继函〔2019〕12号)和《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穗教评[2019]24号)的工作安排,我校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527日前完成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二、认定条件

1. 思想品德条件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履行《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,准守教师职业道德。

2. 学业条件:申请人必须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。否则,本次认定结果将被取消。

3. 普通话水平: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》(粤教继[2004]25号)要求,申请人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。

4. 身体条件: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,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。按照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3年修订)》(粤教继函[2013]1号),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。

三、日程安排(详见附件1)

序号

时间

内容

负责单位

1

3月27日-4月26日

通知宣传

安排体检

 

教务处、相关学院

校医院、申请人

2

5月8日-5月22日

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、申报

申请人

相关学院

3

5月21日-5月24日

审核申请材料

现场确认

申请人

相关学院

4

5月27日前

公示

相关学院

5

5月27日前

整理申请材料

打印名册、报送材料

相关学院

6

5月27日-28日

审核申请材料

报送材料

教务处

7

6月30日前

上交毕业证复印件

相关学院

教务处

8

待定

领发证书

教务处

相关学院

四、工作要求

教师资格认定是一件政策性、纪律性强的工作。各有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负责,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。负责老师务必细致对照日程安排与相关附件,公正规范组织落实工作。不能交由学生助理处理。坚决杜绝出现误报、漏报、弄虚作假等现象。

 附件:1.我校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

2.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

3.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

4.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公示

5.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情况

6.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及报送须知

7.    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

8.    广州市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

9.    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

10.   体检情况一览表

11.   香港生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

12.   澳门生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

13.   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流程指引(另附)

 

 

教务处

2019年4月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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